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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划为先导 厦门市稳步推进"三旧"改造工程

来源:   2013-05-02 08:39:42


2010年底,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厦门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优先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的自行改造工作,在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到旧城镇和旧村庄的改造。2012年底,厦门市政府研究通过了包括夏商湖滨中路地块、中铁创新园地块在内的第一批16个“三旧”改造项目,有6个条件成熟的项目已于20132月同步开工。

厦门市推进“三旧”改造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创新土地制度。允许协议出让供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原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业主可凭相关产权资料和改造方案向厦门市规划局提出申请,规划部门将按流程进行方案审查,原工业仓储用地可改变为办公、商业、酒店等用途。二是改造地块需位于政策区内。厦门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政策区。可自行改造的工业仓储用地必须是《厦门市工业园区布局规划》中确定保留的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和政府计划近期收储或由政府统一实施改造以外的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分为两种类型,包括拆除重建和利用现状建筑进行改造的,土地使用剩余年限小于五年(含五年)的,不列入自行改造项目。三是提升人居环境。自行改造项目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原则上应当无偿提供不小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20%的用地面积,由政府安排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公益项目。如在首批16个改造地块中,光华商贸城项目将切出部分用地建设幼儿园及社区活动场地,地块内配建附属式社区服务中心。为更好地缓解岛内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该地块还配建一定量的公共停车位,进一步完善辖区生活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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