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的精神(相关文件附后),净化勘察设计市场,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落实质量责任制,推动行业良性发展,经研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检查的通知》(厦勘设【2013】55号)的要求,我局从2013年10月以来,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项检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质[2013]149号)和《福建省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闽建设[2013]27号),我局将深入开展勘察设计专项检查工作,实施勘察设计质量常规化、差异化监管,完成住建部、省住建厅部署的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的任务。
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抽审制度和施工图审查评估制度。
各承接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住建厅施工图审查系统填报项目受理和审查情况,认真执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审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厦建设[2003]35号)。我局将随时随机抽取施工图送审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勘察设计质量评审,并对受检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和审查机构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规范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净化勘察设计市场。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今后针对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将采用不同的招投标方式,对不同工程类别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分类管理;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记录、考核,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加强勘察设计合同管理,促进勘察设计工期及收费合理化,引导勘察设计文件精细化。
四、加强勘察现场作业检查和土工实验室检查。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设[2014]5号)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勘设[2014]16号)的要求,我局将持续开展工程勘察项目现场随机抽查,并对勘察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土工实验室进行检查,实现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动态监管,落实工程勘察单位质量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部、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恪守职责,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做好各项工作,迎接部、省、市的考核和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设[2013]27号)
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细则》的通知(闽建[2013]4号)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及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闽建设[2014]9号)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