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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   2014-09-01 11:33:33


文号:厦建工〔2014〕120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8-20    点击:     字体:【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队伍素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的通知》(闽建综〔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制定了以“抓龙头、铸链条、建精品”为目标的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队伍素质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双提升”行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统一认识迅速部署。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正视当前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建设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关于提升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将工作部署要求传达贯彻到企业,督促各方建设主体尤其是施工企业迅速行动起来,制定企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

  二、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施工企业是“双提升”行动的关键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企业开展“双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区建设局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和辖区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及监督人员要落实监督工作标准,严格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将“双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各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业发展目标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内容,结合季度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督查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各开展“双提升”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实施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督办和通报批评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加大对“双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双提升”行动工作情况,争取政府支持。要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双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善于发掘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其做法、经验和机制,召开现场会,通过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同时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加强教育警示。为及时掌握开展“双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季度本地区“双提升”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每年1月1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双提升”行动工作总结。

  四、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部署的“双提升”行动是一项综合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有些工作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短期内见成效;有些是基础性工作,为今后提升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奠定基础;有些是长期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各施工、监理、建设等相关单位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必须有专门工作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我局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林德志局长为组长、陈锦良建筑师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见附件3)。各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各相关企业(重点是施工、监理企业)要参照我局做法,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全上下步调统一、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双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强化上下沟通协调,请各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信息联络员,将其有关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于825日前报送市局工程处(联系人:方青,联系电话:0592-8123100,传真:0592-2201637,电子邮箱:155175496@qq.com)。

  附件:1.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提升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行动计划

         2.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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