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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转移确保在建工地安全的紧急通知

来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   2016-08-05 15:15:12


文号:厦建工〔2016113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今年以来,南方多省相继发生严重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当前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转移确保在建工地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在建工地避险转移安置工作。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督促建设及施工等参建单位,把保障在建工地安全摆在工作首位,深刻认识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对在建工地的巨大威胁和避险转移安置对于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坚决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抗灾救灾工作方针,扎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安置工作,尤其是在建工地办公区和临时工棚、简易宿舍等重要场所切实做好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督促参建单位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撤离路线和责任人,层层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人员、资金、物资、设备装备和技术力量等方面的准备,尽最大努力确保建筑职工生命安全。

二、认真做好排查和监测预警预报。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督促各参建单位立即开展灾害风险排查,对于存在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点,要安排专门力量进行24小时值守和安全巡查,严防隐患衍生为重大险情。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加强应急指导。

三、坚决组织在建工地人员避险转移。当预判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隐患的,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坚决、迅速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处于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疏散。要及时启用各类避灾场所,并确保供水供电和基本生活物质提前到位。

四、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督促各参建单位,充分利用工地宣传栏、宣传标语和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针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突发性灾害,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切实提升建筑职工防灾减灾意识。

厦门市建设局

2016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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